塞林格却说要不然换一首吧。
男生有些错愕,其实我也是,塞林格以前也做过乐队主唱,这首歌难唱在节奏的把握,唱功上倒没有太花哨的技巧,塞林格在节奏方面的天赋是公认的,即使他嗓子已经不如从前,也不会唱不了。
“为什么啊?”男生说,“这首歌我很喜欢啊!让塞林格君就唱这首吧拜托!”他朝我双手合十,这话根本不需要我翻译。
塞林格抬头看他,忽然又看向我:“你来唱吧,uned,你唱会很好听。”
这建议来得太突然了。
“好啊!塞林格君说你唱得好那肯定很好啊!”男生激动地翻出包里的手鼓,说,“我来当鼓手!啊,想想忽然就变band y了好激动!”
原本还有点犹豫,但band y这个词让人无法抗拒,没错,有吉他、贝斯、鼓,只缺一个主音就是一支完整的摇滚乐队,我干嘛要在这儿当个多余的人?
“好!”把背包脱了放脚边,不由也有点激动,我朝男生点了点头,示意他可以起头。
塞林格放在贝斯上的手几度按下却又松开,他说了声“对不起”,站起来,上前两步按住我肩膀就让我转了个身。
“你对着我唱我没法伴奏,”他的声音就在背后,带着一抹笑意,“你的乐队该在你身后。”
可能是他说话时正好与我耳朵的高度平行,声音抵达得毫无阻碍,听起来竟和平时有点不同,我脖子诡异地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牛仔裤的背后突然猛震起来,好了,闲晃了一上午,终于惊动石头哥了,塞林格却先我一步把兜里的手机抽走,按了关机后才放回去:“歌手的职业修养。”
……对不住了石头哥,谁让他是我偶像呢。
前面就这么条冷清狭窄的街,连行人都稀少,让我想起第一次做街头演出的那天,开始的时候多少会有些局促,然而乐手就是主唱的后盾,有他们在身后,我就能不要脸地从日升一直嚎到日落。
当站在广场上搭建的台子上,看着所有人麻木行走的样子,真是恨不得能把整条街都喊醒,所以我总是用力地唱,唱歌的时候,想象自己是一件乐器,我要把自己弹到发烫。
男生轻敲了三下手鼓,大叔的吉他,塞林格的贝斯,依次加入,在这两位无可挑剔的乐手手中,音乐声让这条盛夏的街道好像一下进入了萧瑟的冬天。
,但唱的并不是我的心,不是杀手leon的,也不是的,我唱的是此刻为我伴奏贝斯的人,这是塞林格为大叔选的歌,也是他自己心的形状。
oney he win
这是一首不适合把自己“弹到发烫”的歌,但每当唱到“ty ”时,我还是能感到胸腔里摩擦的热量,还是忍不住想叫醒这条沉睡的街,把歌声送到更远的地方。
歌曲有一段口琴吹奏,我将这段哼唱了过去,只觉得那一刻,冬雪消融,头顶都是阳光。一生有这样的一刻,即使不能拿满分,似乎也不枉来人世间走一趟了。
停下来听我们演唱的人并不多,这首唱完,也只收获了稀稀拉拉四个路人的掌声,我回头看向塞林格,他抱着贝斯抬头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像个盼着老师表扬的愣头青,明明我老师都不想说什么了,我还不愿放过他眼角眉梢每一处微表情。
“哇靠,哥你唱得好听啊!”男生一个劲为我拍鼓,“我说不出来,反正就是……特别有穿透力!”
唱一首歌就能被叫哥,我也说不出来,反正就也……特别爽了。
“您是歌手吗?”大叔忽然问。
……怎么说?该说以前是吧,但又要怎么解释现在不是……
“他是。”塞林格说。
说完他起身将贝斯还给了男生,我的心情难以描摹,不管是为了避免我尴尬,还是他真心如此想,总之这两个字都……非常美好了。
第19章
时间不早,我们向大叔告了辞,男生追上来希望能得到偶像的签名,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仰慕的话,语速这么快,有些词都超出我的能力范围了,好在硬是靠着同为粉丝的心,让我给查缺补漏添油加醋地翻完了。
塞林格全程冷漠脸听完,问他:“为什么逃课?”
他用的是英文,男生竟然也没听明白,这恐怕不是逃课一两天,得是长期逃课的战绩。男生看向我,一副“哥,说的什么呀”的焦急脸,我要说,塞林格抬手制止了我。
男生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们。
塞林格说你连这么简单的英文都听不懂,还玩什么摇滚?又转头对我道:“原原本本翻给他听。”
听完塞林格的话男生的失落可想而知,塞林格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见男生抱着贝斯站在原地,单薄得像根电线杆。
陪塞林格在一家便利店买烟,老觉得身后有视线,走到门口一看,果不其然,逃课boy在店外打转。
他拉着我又说了一大堆,我大致听懂了,他说他不是贪玩才逃课的,他爸不许他搞摇滚,还不许他和大叔学琴,他是气不过才逃课的。
“我就是受不了他看不起大叔!你知道a吉他手的老师就是大叔当年的学生!大叔要不是因为眼睛的原因……”
我也惊讶极了,arms是日本很有影响力的乐队,出道至今已经二十年,我有段时间也常听他们的歌,可惜错过了他们最活跃的时期。
“下川先生的眼睛是什么时候失明的?”我忍不住问。
小野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