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茂密的森林中,直觉比眼睛更可靠,即便是听力和嗅觉,也比眼睛更有优势,特别是练就闪击道之后,直觉更为敏锐,他很快就锁定了敌人。
血锋动了,他向来不喜欢防守,一直以来,他都喜欢变被动为主动,反杀,比防守更刺激,也比防守更安全,在部队上被监禁的那一段时间,他曾无数次推衍过,如果当时不是保护着蝰蛇撤退,而是主动去猎杀,结果会完全不一样,有时只有以攻为守,以进为退,才能更加有效。
听到熟悉的呼吸节律!
是在东海学府遇到的黑裙女人,血锋冷笑,他不喜欢中途改变目标,而且最危险的是狙击手,因此除了呼吸之外,他还记住了她独特的气味,这就够了。
兰思思对气味的敏感让他震惊,当他平心静气,才发现练了闪击道之后,自己的嗅觉也变得非常敏锐,可以前并没有注意,躺在草地上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更为微弱复杂的气息,现在只是需要提高气味的分辨和抗干扰能力,这会很快,因此他相信,这个女人很难逃脱。
他现在要攻击的是狙击手,在另一个山头上,五百三十米,他奔跑的方向与狙击手的位置相反,他要借助丛林的掩护,选择最好的攻击位。
从血锋突然消失的那一刻,新的游戏已经开始,双方不再是猎杀与被猎杀,他们同时变成了猎人。
血锋是最优秀的狙击手,他了解狙击手在丛林中的习惯,当他一动,狙击手就不可能停留在原来的地方,在容易选择埋伏地点的丛林,狙击手被发现以后,只要有足够的自信,也不会轻易逃跑,优秀的狙击手都喜欢猎杀游戏。
行动如猎豹一般,血锋攥紧幽灵悄然靠近,他忽然发现呼吸有些熟悉,看到狙击手的时候,他收起幽灵,缓缓走了过去,狙击手感觉到有人靠近,猛然调转枪口,看到血锋,脸上满是惊愕,枪口就垂了下去,血锋微微笑了笑,一言不发,就悄然转身离开。
狙击手看着血锋的后背,呆呆出神,“傻小子,分开四年了,人都会变,怎么就敢把后背亮给我?”他不禁叹了口气,默默地坐在原地,他知道血锋去干什么,而且他也相信,这事儿不需要他帮忙。
血锋快速回到黑裙女人消失的地方,从纷繁复杂的气味中,找出她的气息,快速跟踪了下去,追了千多米,就发现她躲在灌木丛中。
逆风无声无息靠近,血锋突然闪电出击,一脚踢飞对方装有消音/器的手枪,那女人斜闪避让,抽出军刺合身而刺,交手不到三招,血锋夺了军刺,两人在灌木丛中赤手对打,杀手是空手道招式,血锋是闪击道,也就二三十招,血锋如影随形地踢出两脚,杀手就噗地跪到地上。
血锋坐在杀手面前,意态悠然。
“我知道你什么也不会说,给你们门主带个信儿,是井上美惠吧?无论是谁委托你们,都别再来招我,否则我会杀了她,不要怀疑我的能力。”
血锋伸出手指,在杀手檀中穴点了一下,杀手嘴角立即流出鲜血,她面无表情,缓缓站起身子,转身离去。血锋捡起枪和军刺,转过一个小山坳,钻进矮山上的丛林,不一会儿,就在狙击手面前坐下来。
两人互相盯着对方,默默看了好久,忽然相对大笑,半响狙击手才道,“怎么就转业了?”这不难猜测,不转业不会招上杀手,但血锋不想解释,“你干嘛又做这个?”
狙击手脸上黯然,半晌才轻轻叹了口气,“闺女心脏畸形,得做几次矫正手术,需要一大笔钱,只好重新摸枪。”
“多少?”
“看你像是刚刚转业,那点儿钱留着娶媳妇儿吧。”
“卧槽,废话真多,多少?”
“得两百多万。”
“行,账号给我。”
狙击手倒吸一口凉气,“你哪来那么多钱?”见血锋表情不好,不好再推辞“既然这样,那就不客气了,算老哥借你的。”说着报了账号,血锋立即拿出手机操作,狙击手看不了短信,也不用看。他不但没有带手机,身上一切身份线索都已抹掉,如果有什么意外,会在最后时刻炸碎自己,他不想连累家人。
“侄女在哪儿住院?”
“既然有钱了,改天喝酒再说,我先去医院。”
狙击手把枪和自制炸弹扔给血锋,起身快步下山。狙击手叫洪孟升,在天龙同为狙击手,刚进天龙的时候,还带过血锋两个月,也一起执行过几次任务,后来就转业了。虽然同在天狐小队不到一年,可两人情逾兄弟。分开四年之后,一句话不说,血锋就敢亮后背,洪孟升很感动。
看着这些武器,血锋有些犯愁,交给警察说不清楚,带回家不是事儿,他忽然想起令狐双,或者可以在方便的时候,交给她处理。他找地方把这些东西藏起来,“得办持枪证。”这么想着,他忽然就冒出办保安公司的想法。
在湖边散了会儿步,便已天色向晚,东湖胜景已近在咫尺。到楼下见停着辆崭新的大切,车牌已经上好,是他喜欢的深灰色。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真有这么受欢迎么?这才多久?就招惹了好几个女孩儿,难道是命犯桃花?可别到头来,全都变成桃花煞。
迟疑了好一阵,重重叹了口气,血锋才硬着头皮上楼,按下铃门就开了,一阵香风扑面,香软的身子就抱着他,“老公回来了!”方巧儿蹬下身子,给他拿了双拖鞋换上,顺手把换下的旧拖鞋扔进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