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生活,范小绵从来不乱花钱。也不攀比那些富二代们。因为她知晓父母的财富并不代表是自己的。所以大学她就一个人开始自己的兼职生活。还好学习成绩极好,找兼职很容易。奖学金和兼职得来的钱,足以养活沈莫汝两个人。
范小绵也是眼尖的人,她能看出似乎并不喜欢这里。忽然想到两个的身份,心里有些尴尬。她怎么总是拿着别人来比较魔女,沈莫汝和自己生活久了,习惯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不排斥。可这位总监,人家是鼎鼎有名的摄影师,听说还是大家族出来的大小姐。怎会轻易看上这种小的店面。
“下次有机会我再请总监去月光馆,听说那里的料理美味很多。”
挑眼看了范小绵一眼,看到她的表情有些尴尬,心里暗自腹诽,自己表现的有那么明显吗?这里真的不符合自己对食物专享的口味。这个人似乎观察能力很强。月光馆,s市最知名的一家美食餐厅。那里一般都是富人去的地方,沈莫汝重视的人,应该是去过的。可是从她的话里知晓,她并没有去过。她这话是不是还有别的含义?
“那里的饭菜还可以吧。”
月光馆的饭菜确实好吃,不想让范小绵为难,只能说些客气的话。一个和沈莫汝关系匪浅的女人,她应该去过很多的地方,只是现在看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她和沈莫汝似乎不在一个阶层。
看着饭菜端了上来,范小绵此刻才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不是自己和魔女那样简单。
“总监,尝尝这里的饭菜看看口味如何?平日里您应酬多,很少来这种地方用餐,今日先尝尝这种小吃店的饭餐,看口味是否可口?”
范小绵帮着弄好碗筷,原本只是简单的用餐,可看到那些简单的平常老百姓的东西,与这位千金小姐相比,似乎不怎么符合身份。
“好。”
脸上始终如一都是一张冷到骨子里的冰脸,即使说话的声音也会带着一些寒意。范小绵习惯了沈莫汝的冰脸,对于到没有如此的畏惧。
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勺盖饭,放进嘴里,咀嚼两下,觉得口味还真的不错。米饭细腻圆润,不粘也不是特别腻,虽比不上月光馆的那些美味佳肴,却也算是朴素中带着一种农家乐的味道。
“挺好吃的。”
嚼完有些赞叹的对着范小绵说话。第一次吃,却有些喜欢这样的味道。
“喜欢就好。”
“你平时很喜欢来这种店吗?”
很少去那种豪华餐厅,应该是非常流连于这种既便宜又实惠的小店一直认为像沈莫汝那样高傲的女人,不会和这种看似身份一般的人打交道,看来自己一直低估了她。
“嗯,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带着小莫来。我做饭不好吃,只能带她来这种地方。她开始很挑剔,后来我们来习惯了,她也爱上了。”
说起第一次带着沈莫汝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那个时候真的是自己在伺候娇贵的大小姐。还好因为饭菜可口,没有被毒舌。
听到范小绵说小莫不经意抬脸看了范小绵一眼。如此亲昵的称呼,果真不简单。看来两个人认识很久了。
“你和沈莫汝认识很久了吗?”
“小莫啊,我们认识十二年了。当时她寄宿在我们家,我们在一起生活四年。她虽然看起来脾气很坏,却是个很好的人。”
范小绵也能猜测,她们这些上流社会的人,偶尔会有交集也属正常。上流社会的圈子就那么大,不像老百姓,即使住的很近也未必认识。这就是有钱人的效应。
寄宿?沈莫汝能寄宿的家庭真的是普通的家庭?可看范小绵的穿着,完全不是上流社会的人。不过长得确实漂亮,一直觉得沈莫汝闵昔染够漂亮的,可看到范小绵这种美有种超脱世俗的感觉。
“认识的时间挺长的,你为何没有去沈氏,而来丽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