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灵明离家出走已经过去十几天了,如今的他身上披着一条不知道从哪儿捡来的破布,背上背了一个麻袋里面净是一些空塑料瓶。
没错,灵明现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拾荒者。
现在的光景可不比过去了,百十块钱怎么可能坚持十几天的时间。就算他每天只吃馒头咸菜,喝路人丢进垃圾桶的剩水度日,不消十天那些个钢镚也早都花光了。
五月八号那天发生的事情,虽然仍旧历历在目,但是一贯乐观又稳重的灵明也早已经冷静了下来。他从小就聪明,否则也不会从小到大各科考试每次都能拿满分,因此从小学开始他就一直有一个外号——考神。有的时候他甚至还要故意打错几道题,好让自己在别人的眼里不那么像个怪胎。
可是如此聪明的他,如今为何却沦落到了一个捡破烂的境地呢?
灵明心中的答案是——因果报应。
灵明的外婆是的道教忠实信徒,在他的记忆中,外婆每次使用祈使句的时候,其开头一定是‘玉清元始天尊保佑’。例如:“玉清元始天尊保佑,希望这次的事情一定要办成啊······”或者“玉清元始天尊保佑,黄瓜和豆角千万不要涨价啊······”等等。因此,灵明从小到大没少听外婆跟他叨叨这些个神啊仙啊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对这些神的歌功颂德以及溢美之情,最后的结尾也基本上都是:“你小子能这么聪明那全是这些神仙赐福”,说了这么一大堆,自然也少不了道教一个最基本的传统思想——因果循环。
虽然灵明自己从小就不信邪,每次外婆说这些的时候也都是做‘左耳听右耳冒封建迷信不可信’处理。但是如今真正遇上事儿了,他自己就算不想往这方面靠都难,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被洗脑了。
所以,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在捡破烂,过着还不如狗的生活的根本原因就是‘报应’。
不过,毕竟是生在红旗下的他,再加上他那聪明的不能再聪明的脑袋瓜一想就知道,事实上真正让他流离失所捡破烂为生的主观原因却是如下几个:
第一,如果出去打工,那么就一定会被索要身份证明,虽然灵明稀里糊涂的杀了几个人,而且他至今都不敢相信自己杀人了,就连怎么杀的都不太清楚,可他毕竟是杀人了。眼下疑点太多,在没有弄清楚真相之前他还不想蹲在监狱里继续稀里糊涂的了此一生。
第二,即便他找到了工作,不需要身份证明的黑作坊之类的地方,可他的人身自由便被牢牢的限制在哪里,哪儿还有空去调查真相?而且,就算去黑作坊,也会不可避免的与人接触,到时候警察的通缉令一下来,他还是不可避免的会被抓起来。
第三,捡破烂的好处就在于流动性强,天当被地当床去哪儿都不受限制。而且蓬头垢面的外观可以极好的掩饰自己,即便出现在人流极大的区域,比方说步行街,闹市区等地,一有风吹草动只要顺势往地上一趴,再把头埋进裤裆里就能瞬间变身小乞丐,方便省力不说,运气好的话还能赚点外快。
灵明就是这样,打小在穷人家长大的孩子通常都会拥有比普通孩子更强的韧劲和生命力,不管情况有多糟糕,只要还有一口气在,他也会努力的活下去。文艺点说那就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大白话来解释的那就两个字‘光棍’。
灵明确实是挺光棍的,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缓过来以后就跟没事儿人一样,看他那捡瓶子—踩扁—放进麻袋的一连贯动作,简直就是一个从小就捡破烂的捡破烂专业户,脸上甚至有时还会流露出劳动人民最光荣的满意笑容。
但是,要是让他一直捡下去那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所有的事情他想的都很清楚,首先他要查明真相,接着不管是卖血卖肾甚至去偷去抢去骗也要给外婆弄出一大笔养老金来·····最后,他选择自杀——找个没人的地方自我了断。因为他可不想去自首,即便那样他能够活着,甚至有生之年他也许还可以重返社会,可是那样的话,外婆无论如何都会背上骂名。如今他这么一走了之,遁迹茫茫人海之中,警察们说不定就会认为灵明自己可能也是被害人,只是不知道被凶手弄到哪儿去了。
不过就算灵明可以就此逃过法律的制裁,他也下定决心绝不会在目的达成之后还继续苟活于世上,杀人了就是杀人了,犯了杀孽就必须要赎罪。他曾听外婆说过,自杀的人是会要下地狱的,他想,反正这地狱是肯定下定了的,干脆就下的再彻底一点好了。
“臭乞丐,别站在这里!”
灵明此刻正站在一个电器商店的橱窗前,望着里面的电视屏幕怔怔的发呆。
“据目击证人称,当时那六名孩子就是走进了我身后的这间仓库。这也是我们能够查到的这些失踪孩子们最后出没的地点。刘警官,请问您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说这个案子十分的蹊跷呢?”
电视上一名警察出现在了屏幕上:“啊,因为大家也都知道,如今我们这个‘天网’系统已经可以说是非常的完善了,我们国家也世界上路面监控铺设最多的国家,所以啊···这个基本上,这个人只要出现地面上哪怕也只有一秒钟的时间,我们也是有迹可循的。可是这次的失踪案发生以后,我们警方几乎调出了案发前后所有的监控录像,却根本找不到这些孩子们从这个仓库中出来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