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不必找。于爱丁堡。”
第二天,一封来自巴黎的加急电报送到塔拉庄园,语无伦次,不合文法。内容如下:
“斯科特失踪了,我们哪里也找不到他。”
斯科特一失踪就是四年。
每六个月,塔拉都会收到一封长信,很快这封长信就会在邻居间飓风般传播一遍,并成为接下来两个周的话题。收信的日子,就像过圣诞节那般热闹。这些信有时来自萨凡纳,有时是伦敦,甚至有时寄信地址居然是新奥尔良,拿骚,哈瓦那,利物浦,曼彻斯特和南安普顿。
斯佳丽虽然讨厌听不懂的名词,但她还是竖起耳朵,捕捉着信中每个单词,哪怕是陌生的人名、地名。
斯科特作为语言风暴的中心,此刻是不受打扰的平静。长年在海神波塞冬的掌心中讨生活的人都清楚,台风过境时,台风眼是风平浪静艳阳高照的。只不过这是一种假象,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最后的宁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郁郁葱葱的曾目睹无数脚步轻快的印第安人路过的巨大橡树,茂密浓郁的不知晓多少年代的浓郁的雪松林,七零八落的几年前才修建的弯弯曲曲的篱笆和看上去饱经沧桑的大宅,一望无际的广袤无垠的肥沃红土……
斯科特原本是中国南方人,有着远渡重洋、开拓进取的冒险精神和中国式根深蒂固的、对土地的依恋。
经过了大西洋狂风暴雨的洗礼回到家乡,乡村,落日,刚耕作过的田野,如同张开双臂的富林河,暖洋洋的宜人春天……
这是一片骑士和淑女的乐土,这是棉花的天堂。这是美国南方。
曾有一群雅士在这里,在这世外桃源般的净土,享受工业社会前最后的升平。
这是最后可以见到绅士与淑媛,主人与奴隶共同生活的时刻。
如今,这一切很快就要烟消云散,再不可重温旧梦……
如荫的雪松层层包围着雪白的宅子,仿佛幽径尽头的秘密花园。
每当斯科特想起、看到这幢用洁白大理石砌成、有着希腊式石柱的宅子,不可抑制的自豪与依恋就会涌上心头。这是他的家。
两世为人,他终于有了家人,有了家。
为了防御即将到来的“乱世”,为了保护乱世中的家人,他早早离开安乐窝,积蓄资本和力量。当他满14岁,当他终于有了基本可以维持今后生活的储备,当他在大西洋航线上闯出名声,当他拥有了十几艘足以偷运封锁线的快船,当他在北方政界军界有了眼线和人脉……
好了,可以回家了。
“斯佳丽,四年没见,你越来越漂亮了,县里的青年才俊都匍匐在你的舞鞋和裙子下了吧?”斯科特挽着姐姐的手臂,走在车道上。
“啊,你居然会拿我寻开心了!我可记得斯科特是个没什么幽默感的小家伙呢!”斯佳丽微扬起头,看着四年没见,熟悉又陌生的弟弟,忍不住眼泪充满了眼眶,她淡绿的大眼睛像浸在水中的嫩叶。“快点走,不然黑妈妈就要追上来了,她会罗罗嗦嗦地逼我戴披肩。”
“我认为黑妈妈的罗嗦并非百无一用,你就顺着她一点,何必跟他争个你死我活,自己耳根也不清净。”看到斯佳丽嘴巴张开,知道她下一刻就会冒出一句“瞎扯淡”,斯科特赶快恭维她几句:“你这双绿鞋子漂亮极了,不过我认为这双鞋子是用来跳舞而不是用来走路的。”斯科特捏着尖尖的下巴说,“对了,斯佳丽,你学会系鞋带了吗?”
“……斯科特!”
……瞧,这座名为“斯佳丽”的奥哈拉牌火山,终于爆发了。
淡紫的如同紫罗兰的天空下,两个黑人撞着收工的钟,并为到底谁该喊“收工”而争执不下。站在高处望下去,红色土地上新犁的垄沟,像海水刚刚抚过的沙滩。赶着倔强骡子的干活的黑人们咧开嘴,露出闪闪发亮的白牙,热火朝天地跟少爷小姐打招呼。他们的祖先被殖民者从非洲丛林带到新大陆,他们天性懒惰、敏感而忠诚,他们为主人和主人的姓氏自豪。
成群结队的花牛,满载巨木的平板车,从林间的小道,流水一样涌出来。
杰拉尔德说过,只有土地是永恒的,值得为它奋斗,为它献身。
去接杰拉尔德的路上,斯科特犹豫再三,还是把玫兰妮要与阿希礼结婚的“噩耗”告诉了斯佳丽。他考虑过劝劝她放弃无望的、幻想的爱情,结果以完败告终。
他思忖,四年来难以对付的对手不计其数,最终被他的精明头脑和三寸之舌打败的更是有的数。不过对斯佳丽姐姐的战役,他却从没赢过。他更不可能说服一个深陷爱河——或者自以为深陷爱河——的女孩子放弃她不切实际的幻想。再者,阿希礼是他的好友,斯科特也不愿在背后说朋友的坏话。
他记得那时他刚受伤退役,领着军队派发的“养老金”悠闲度日,偶然一天看了《飘》这部。那个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猫一样的女子深深打动了他。他不会爱上这样的女孩,因为在他生活的时代,在二十一世纪,到处都是斯佳丽式的女孩,她们有点小浅薄,小任性,小自私,还有天真可爱、独立坚强等矛盾属性。但他很希望斯佳丽能拥有一个幸福的结局,而不是玛格丽特笔下,那样的朦胧,忧伤,无奈和无望。猫一样的女孩,本应该宠着爱着,却偏偏要她面对丛林的弱肉强食,把她吃鱼的牙齿